落實“雙減”政策 最新版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適宜技術指南來了
人民網北京10月10日電 (記者楊迪)據國家衛健委官網消息,為指導科學規范開展近視防控工作,提高防控技術能力,根據國家“雙減”等最新政策要求和國內外學術研究進展,國家衛生健康委對2019年10月發布的《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適宜技術指南》進行更新調整,形成了 《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適宜技術指南》(更新版)(以下簡稱“《指南》更新版”)。
完善視力篩查和干預制度
“《指南》更新版”要求,要做好0~6歲兒童的眼保健和視力檢查工作,早期發現影響兒童視覺發育的眼病和高危因素,及時轉診與及早矯治,保護和促進兒童視功能的正常發育。
對于中小學生,要建立視力定期篩查制度,開展視力不良檢查,篩查頻率每學年不少于2次。內容包括裸眼視力、戴鏡視力(如有戴鏡)、非睫狀肌麻痹下屈光檢查,視覺健康影響因素評估,有條件地區鼓勵增加眼軸長度、角膜曲率測量;無條件配備電腦驗光儀的地區,可采用串鏡檢查進行近視定性。
要做好托幼機構、中小學校兒童青少年視力篩查工作,提供專業技術服務與指導。篩查單位應當在篩查結束1個月內反饋篩查結果,并提出精準預防近視指導或轉診建議。應當特別重視對近視兒童青少年的信息反饋和用眼衛生的指導;對懷疑遠視儲備不足,有近視高危因素者,應當予以高危預警,重點干預。同時,應當在1個月內將檢查結果反饋學校,內容包括檢查時間、檢查人數、分年級分班級的視力不良和篩查性近視率發生情況,并與上學年檢查結果進行比較。
建立兒童青少年視力健康檔案
“《指南》更新版”同時指出,對0~6歲兒童和中小學生要進行定期視力檢查,規范記錄檢查內容,建立兒童青少年視力健康檔案。有條件地區可根據情況,增加眼外觀、眼位、眼球運動以及屈光發育等內容。
此外,還應及時分析兒童青少年視力健康狀況,早期篩查出近視及其他屈光不正,動態觀察兒童青少年不同時期屈光狀態發展變化,早期發現近視的傾向或趨勢,制訂干預措施,努力減少近視,特別是高度近視的發生與發展。小學要接收醫療衛生機構轉來的各年度《兒童青少年視力檢查記錄表》等視力健康檔案,確保一人一檔,隨學籍變化實時轉移,并與中小學生視力檢查銜接。
培養健康用眼護眼行為
對于個體、家庭和學校,“《指南》更新版”建議,應當積極培養“每個人都是自身健康第一責任人”的意識,主動學習掌握眼健康知識和技能;父母和監護人要了解科學用眼、護眼知識,以身作則,強化戶外活動和體育鍛煉,減輕學生學業負擔;培養和督促兒童青少年養成良好的用眼衛生習慣,使其建立愛眼護眼行為。
家庭、學校、醫療衛生機構、政府相關部門、媒體和其他社會團體等各界力量要主動參與建設視覺友好環境。家庭和學校依據國家相關政策和標準要求,減輕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改善采光照明條件,配備適合兒童青少年身高的課桌椅。媒體和社區應當加大相關標準和知識宣傳力度,創建支持性社會環境。
進行科學診療與矯治
“《指南》更新版”中還建議,經過近視篩查以及監測等工作,應對兒童青少年進行分級管理,科學矯治。
對于視力正常,但存在近視高危因素或遠視儲備不足的學生,建議其改變高危行為,學校、家庭、社區協同,通過多種途徑增加日間戶外活動,減少視近行為,改善視光環境。
對于遠視儲備不足或者裸眼視力下降者,其視功能可能異常,建議到醫療機構接受醫學驗光等屈光檢查,明確診斷并及時采取措施矯治。
佩戴框架眼鏡是矯正屈光不正的首選方法,建議家長到醫療機構遵照醫生或驗光師的要求給孩子選擇合適度數的眼鏡,并遵醫囑戴鏡。對于戴鏡視力正常者,學齡前兒童每3個月或者半年,中小學生每6~12月到醫療機構檢查裸眼視力和戴鏡視力,如果戴鏡視力下降,則需在醫生指導下確定是否需要更換眼鏡。
“《指南》更新版”中特別提醒,近視兒童青少年在使用低濃度阿托品或者佩戴角膜塑形鏡(OK鏡)減緩近視進展時,建議到正規醫療機構,在醫生指導下,按照醫囑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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