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醫保局:Paxlovid仍可臨時報銷至2023年3月31日
人民網北京1月11日電 (記者喬業瓊)今天,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重點機構和重點場所疫情防控有關情況,并回答記者提問。
會上,有記者提問,輝瑞公司生產Paxlovid未能通過醫保談判進入醫保目錄,會不會對新冠用藥保障產生影響?
國家醫保局醫藥服務管理司的副司長黃心宇表示,2020年,疫情發生之初,國家醫保局就及時出臺了“兩個確保”的新冠費用保障政策,將新冠診療方案內的目錄外藥品臨時性納入醫保支付范圍。后續隨著診療方案的更新,也及時跟進。在剛剛結束的2022年醫保目錄談判中,共有3種新冠治療用藥參與談判,其中阿茲夫定片、清肺排毒顆粒談判成功。雖然Paxlovid本次未能談判成功,但按現行的新冠藥品報銷政策,Paxlovid仍可臨時報銷至2023年3月31日。
黃心宇表示,隨著疫情形勢的變化,國家醫保局與相關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實施“乙類乙管”后優化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患者治療費用醫療保障相關政策的通知》,延續了目錄外新冠治療用藥的臨時報銷政策,先行支付至2023年3月31日,在此期間患者用藥報銷不受影響。此外,現行版醫保目錄內還有600余種新冠對癥治療的藥品,應該說醫保用藥品種還是比較豐富的。
“我們相信,隨著新藥上市的增多,新冠治療用藥的保障水平和能力將穩步提升。下一步,我們將繼續加強對新冠治療用藥的價格監測和管理,減輕患者經濟負擔,同時全力做好相關費用的保障工作。”黃心宇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