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帶貨藏“貓膩”,售假治理需多方合力
◎新華社記者 邵魯文
近年來,網絡直播帶貨日漸興起。在一些直播間內,低廉的商品價格、主播極具誘惑性的銷售話術,讓不少消費者怦然心動。
然而,一些直播帶貨的商品看似物美價廉,背后卻可能潛藏制假售假的“貓膩”。各地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已查處多起通過直播平臺售假案件,其中不少案件涉案金額超過千萬元。
服裝、配飾是“重災區”
記者發現,服裝、配飾等是直播售假的“重災區”。此外,酒水類售假也屢見不鮮。山東德州警方近期查處一起通過直播帶貨銷售假茅臺酒案件,涉案金額巨大,而犯罪嫌疑人用于制作假酒的基酒每斤成本只有8.5元。
直播售假已成為網購中不容忽視的問題,不少“網紅”也曾因售假問題被監管部門處罰。2020年,有消費者質疑某主播團隊成員在直播間售賣的燕窩是糖水。廣州市場監管部門對相關人員作出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罰款90萬元的行政處罰。
而在黑貓投訴平臺,消費者針對電商直播平臺的投訴已達萬余條,涉及商品以次充好、虛假營銷、售賣假冒偽劣產品等多方面問題。
常用套路有跡可循
多名辦案民警表示,圍繞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網絡主播的一些常用套路有跡可循。
在山東菏澤警方破獲的一起通過電商直播銷售冒牌服裝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采用大量營銷手段宣傳產品,并用話術誘導消費者。菏澤市公安局食品藥品與環境犯罪偵查支隊支隊長方輝杰說,犯罪嫌疑人直播前會在多個社交平臺進行新款產品的預熱,甚至花錢購買流量引流,直播間幾乎每次都有上萬人觀看。在銷售過程中,以“大牌尾單”“工廠原單”等名義,利用部分消費者貪圖便宜的心理,銷售價格比正品便宜很多的假貨。
業內人士告訴記者,不少售假團伙甚至還總結出多種固定套路。例如,在推銷產品時,常常用“全部是內部渠道弄到的貨,要是假貨我還用那么麻煩嗎?”“費力搞到貨別人卻不領情,這種心情你懂嗎?”等話術營造找到貨源不容易的感覺。而在鼓動消費者下單時,常常會使用“一共30單就上一分鐘”“錯過就再也沒有了”“這個價格就上這一次,一會恢復原價”等說辭。
一些主播在直播平臺上長期售假,也凸顯出平臺自身存在監管盲區。德州市公安局德城分局食品藥品與環境犯罪偵查大隊民警馬恒說,查處的銷售假酒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曾在直播間連續直播賣貨多時,僅一個月就銷售假酒2000多箱。
中消協在《2022“雙11”消費維權輿情分析報告》中提到,在“雙11”轉型升級、商品與交易邏輯再梳理的漸進過程中,平臺與商家的規則邊界意識還有待強化。
平臺方監管責任需落實
記者注意到,一些平臺已經采取措施,對直播售假行為進行治理。2022年9月,抖音電商就曾發布關于“三無商品”的專項治理公告,對銷售無產品名稱、無生產廠廠名、無廠址商品的商家進行嚴厲打擊。此外,2022年11月10日,抖音電商還公布“打擊售賣劣質羽絨服專項行動”階段治理成果,封禁違規羽絨服商品33491件,清退相關店鋪522個,處罰相關商家596個。
受訪專家認為,假冒偽劣產品的生產和銷售,影響了正常的經營秩序,也侵害了相關品牌企業的切身利益,同時侵犯了消費者權益,亟須嚴肅治理。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說,借助直播平臺售假現象增多,凸顯出對這一新興領域的監管尚存不足。2021年5月,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等七部門制定的《網絡直播營銷管理辦法(試行)》開始施行。相關監管部門應秉持對假貨“零容忍”的態度,嚴肅查處各類制假、售假行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2022年3月,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網絡直播營利行為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的意見》,進一步明確了平臺方的監管職責。
“各互聯網平臺需要進一步壓實自身責任,對于入駐的電商經營者盡到主體資格審核義務,在保障消費者權利的同時,這也是促進自身業務增長的方式之一。”中消協律師團律師李斌認為,各大平臺要做到嚴格落實監管,引導入駐商家恪守誠實信用原則,確保守法合規經營。
多地公安和消保部門也發出消費提示,呼吁消費者不斷提升自我保護意識和風險防范能力,尤其是避免盲目沖動,做到科學消費。遇到消費糾紛時,及時向相關部門提供線索,維護自身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