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民生新規今起施行
12月,一批新規開始施行,關系社會生活方方面面。
推動社保經辦服務“便捷辦”“高效辦”
《社會保險經辦條例》自12月1日起施行,推動社保經辦服務“便捷辦”“高效辦”。
根據條例,社保經辦機構應當通過信息比對、自助認證等方式核驗參保人員社保待遇享受資格,通過“數據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壓減不必要的證明材料,取消沒有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決定依據的證明材料;對于老年人、殘疾人等特殊群體通過授權代辦、上門服務等方式提供便利服務。
規范生鮮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行為
《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自12月1日起施行。
辦法強化市場開辦者和銷售者食品安全責任,規定市場開辦者履行入場銷售者登記建檔、簽訂協議、入場查驗等管理義務和銷售者履行進貨查驗、定期檢查、標示信息等主體責任;明確鮮切果蔬等即食食用農產品應做好食品安全防護,防止交叉污染。
規范牙膏功效宣稱范圍及用語
《牙膏監督管理辦法》自12月1日起施行。
一些牙膏產品的功效宣稱模糊與藥品、醫療器械的界限,給消費者健康帶來安全隱患。辦法明確,牙膏的功效宣稱應當有充分的科學依據。牙膏備案人應當在備案信息服務平臺公布功效宣稱所依據的文獻資料、研究數據或者產品功效評價資料的摘要,接受社會監督。
簡化簡單食品制售行為的許可規定
《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辦法》自12月1日起施行。
辦法對簡單食品制售行為作出簡化許可的規定。食品經營者從事解凍、簡單加熱、沖調、組合、擺盤、洗切等食品安全風險較低的簡單制售的,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保證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適當簡化設備設施、專門區域等審查內容。
(據新華社北京11月30日電 記者白陽)